社会保险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险

    我市企业养老金单位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
    * 发表时间 : 2010-09-14 00:00:00 * 浏览 :

    20109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降为19%,降低1个百分点。

    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原单位缴费标准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础,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20%,个人8%。这次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是根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发[2010]50号)文件精神进行的调整。目前,全市参保企业269个,参保职工7.1万余人,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后,预计每月将减轻企业负担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