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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指南
    * 发表时间 : 2015-06-08 00:00:00 * 浏览 :
    1、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标准: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率之积。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缴费率,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

      2、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1)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的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康复性治疗费用。(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24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生月补助本人工资的90%-75%。(3)生活护理费。伤残职工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查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补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30%。

      工亡待遇:(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供养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符合一定条件的享受职工本人工资40%-30%的抚恤金。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服务部门:兖州区医疗保险处

      咨询电话:0537-3420228、3420213、3420223